摘要:香港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近年持续优化商业登记制度,2026年起将正式实施《商业登记证股东信息申报新规》,并非新增“股东登记证”,而是对现有《商业登记条例》下申报义务的细化与强化。这
香港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近年持续优化商业登记制度,2026年起将正式实施《商业登记证股东信息申报新规》,并非新增“股东登记证”,而是对现有《商业登记条例》下申报义务的细化与强化。这项调整源于国际税务透明化趋势及香港落实BEPS包容性框架的具体举措,核心在于提升公司实控人信息的可追溯性,同时保持本地营商环境的稳定性与合规便利性。
一、新规适用范围与时间节点
该要求适用于所有在港注册并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的实体,包括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及注册非香港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新成立公司须在取得公司注册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信息同步申报;现存公司则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更新申报,并于每次股东结构发生实质性变更后14日内提交更新。
二、股东信息申报的核心内容
1. 公司须通过税务局“电子服务门户”(eTAX)提交《股东及实益拥有人声明表》(Form BR-SP);
2. 需列明所有直接持股5%及以上自然人或法人股东的全名、身份证/注册编号、国籍、常住地址及持股比例;
3. 若存在信托安排或代持关系,须额外披露实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身份信息,并附简要说明文件;
4. 境外股东若无香港身份证或商业登记号码,需提供经认证的护照复印件及住址证明(如水电账单或银行对账单,签发日不超过3个月);
5. 所有信息须以英文或繁体中文填写,签名栏须由公司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并扫描上传。
三、实务操作中的常见问题与应对
部分中小企业误以为仅需向公司注册处报备董事资料即可满足全部要求,实际上商业登记证持有人(即业务运营主体)需对股东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独立法律责任。例如:一家由BVI公司全资控股的香港企业,在2026年后不仅要披露BVI母公司的注册信息,还需穿透至最终自然人控制方若该BVI公司本身为信托架构,则须明确受托人、保护人及受益人三方角色,并说明控制权归属依据。
另一个易被忽略的环节是更新时效。曾有客户因股权交易在周五完成交割,却拖至下周一才提交申报,导致系统自动触发提示函。税务局虽未设即时罚款机制,但连续两次逾期将影响商业登记证续期审核进度,部分银行亦开始将BR-SP申报状态纳入账户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四、材料准备与系统操作要点
1. 提前整理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姓名拼写与平台证件完全一致(如护照姓名含中间名缩写,申报时不可省略);
2. 使用公司已登记的电子服务密码登录eTAX,切勿通过第三方平台代为操作;
3. 上传文件格式限PDF,单个文件不超5MB,命名需含公司编号及文件类型(例:XXXXX_BVIdoc.pdf);
4. 提交后系统生成唯一参考编号,建议截图保存,并在72小时内查收确认邮件;
5. 如遇技术故障无法提交,可下载纸质版BR-SP表格,加盖公司印章后邮寄至税务局商业登记署(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22楼)。
以上是2026年香港商业登记证股东信息申报的主要规则与实操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建议企业在日常治理中建立股东变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维护,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日集中处理造成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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